【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琳佳 记者 陈沁)2016年6月14日,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出席伦敦金融交易所(LMF)亚洲年会致辞时表示,香港已经开始发行伊斯兰债券,并预期伊斯兰地区对金融产品有很大需求,伊斯兰金融业务发展前景乐观。
与传统金融相比,伊斯兰金融仍是个年轻的行业。1963年,第一家伊斯兰银行于埃及成立。随后的几十年里,伊斯兰银行发展迅猛,穆斯林国家纷纷建立自己的伊斯兰银行,渣打、花旗等西方银行巨头也相继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伊斯兰金融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与教法《沙利亚》(Shariah)中的投资原则,禁止投资酒精饮品、猪肉相关产品、赌博及休闲娱乐等行业,禁止收取利息——只能通过出售有形资产时所获差价挣得利润。因此,伊斯兰债券是一种基于资产的金融契约,强调对特定资产的所有权而非现金流,目的是支持项目建设而非套利。同时,伊斯兰金融也强调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