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汪苏
财新记者:组织制度的创新方面,我们看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培养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具体包括哪些?大家比较关心如何对待工商资本。
张红宇:这些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
到2012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到达了60万家,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已经达到887万家(全国约有2.4亿农户),各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经达到28万家。这些都是新型经营主体,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业资源配置不经济问题,在很大层面上可以解决谁来种地问题。